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在大多数欧洲人的眼里这是监管食品安全的第一防线,这个根据欧盟条例第178/2002号建立的食品安全大坝,每年至少为欧盟成员国及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提供了上千条有用的信息。所谓RASFF,是指一个涵盖欧盟成员国、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欧洲委员会和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网络系统,其功能主要是为主管当局提供关于食品安全措施的有效信息。当该系统收到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风险信息时,系统就会通知欧洲委员会,后者会将信息传递给其他成员。从1979年开始,欧盟内部就开始运作一个针对食品的快速预警系统。2002年,欧盟《通用食品法》开始实施,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也随之成为欧盟食品安全整合方法的核心工具,RASFF被当作一个网络系统建立起来。建立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的目的是为欧盟各成员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提供有效的途径,交换有关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当某一成员国发现存在对人类健康有严重危害的警情时,应立即在该预警系统下通知欧盟委员会,委员会则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各成员国。采取通报制是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最有效的方法。因此,我们检验检疫部门与出口企业了解和关注该系统,对我们关注出口产品存在问题动态与欧盟政策变化的撑握是很有必要的。 一、通报的类型: 1、预警通报。当一成员在市场上发现有危害的食品和饲料,需立即采取措施,这时要发出预警通报。预警通报是由发现问题的成员国进行通报,并要指明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如撤离市场、召回等。这类通报的目的是给其他成员国提供所有相关信息,以确定在其市场上是否也有相关产品,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信息通报。信息通报是指某一食品或饲料被确认存在危害,但因为这类食品或饲料并没有进入欧盟成员国市场,而无需立即采取行动。这类通报大多是涉及经检测被拒绝在欧盟口岸之外的食品和饲料,因此,它们并没有真正进入欧盟市场。 3、禁止入境产品通报禁止入境通报主要是关于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边境外已经检测并被拒绝入境的食品或饲料。通报被派发给所有欧洲经济区的边境站,以便加强控制,确保这些禁止入境的产品不会通过其他边境站重复进入欧盟。 二、通报的内容: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发布的预警及信息通报系统中一般包括通报时间、通报国、产品/来源地、编 号、通报原因,但自2007年第15周起,新增加了两个栏目分别是:控制类型(TypeofControl)和状况(Status)。 1.“控制类型”主要分为: (1)“边境控制-拒绝入境(BorderControl–ImportRejected)”,即当进口货物被拒绝入境时,将其控制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外的边防站; (2)“边境控制-筛选抽样(BorderControl–ScreeningSample)”,即通过对边防站样品的分析而发出通报,但该类产品已经进入欧盟市场; (3)“市场控制(MarketControl)”,即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内部市场上的官方控制; (4)“企业自检(CompanyOwn-check)”,即根据某一企业向主管当局通报的自检结果而发出通报; (5)“消费者投诉(ConsumerComplaint)”,即根据消费者向主管当局提出的控诉及被归入该类的食品中毒事件报告而发出通报。 拒绝入境和市场控制是欧盟RASFF对中国产品适用的主要控制类型 2.“状况”一栏包含两层含义,即“销售状况(DistributionStatus)”和“采取的措施(ActionTaken)”。 (1)“销售状况”,即在通报发布时,市场上该产品可能的销售情况。此处的“市场”是指地理学意义上的“欧盟内部市场”,即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已经上市销售,而通常情况下该产品尚未上市; (2)“采取的措施”,即在通报发布时,通报国已经采取的措施;如果在预警通报中没有采取措施,则通常表示该产品尚未在通报国的市场上出现,但可能已经在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市场上出现。 重新发货、召回和撤出市场是欧盟RASFF对中国产品适用的主要措施,当然,欧盟也有对我产品采取强化检查、退货、产品目的地鉴定、物理处理和限制离境等措施。 鉴于对商业信息的保护,欧盟委员会发布预警和信息通报中并不列明公司和商号名称。三、通报的特点: 1、通报的产品种类繁多:欧盟RASFF系统主要对以下几类产品发布通报,即坚果类、牛奶类、肉类、粮食类、调味品类、水果蔬菜类、油脂类、海产品类、动物饲料、补品类、糖果及蜂蜜类、谷类食品及面包类等。 2、欧盟对中国食品和饲料的通报逐年增加: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共对中国产品发布预警及信息通报167次,2005年发布282次,2006年为299次, 2007年1~5月,欧盟RASFF共对中国(包括香港地区)发布的预警及信息通报166次,占欧盟RASFF通报总数的13.4%。3、通报原因众多:欧盟对中国产品的通报主要是输欧食品含有欧盟禁用的添加剂或添加剂含量超标(如甜味剂、食品色素、多磷酸盐、碘、芥酸、亚硫酸盐、糖精及谷氨酸等)、输欧饲料添加剂超过欧盟最低限量(如二恶英及类二恶英多氯联苯等)、物质迁移(主要是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人体易接触材料等,如蒸馏水烧瓶、尼龙长匙、餐刀/叉、打蛋器、塑料水壶、瓶盖、烧烤用具、餐盘、搅拌器、撇乳器等)、黄曲霉素(主要是针对坚果类产品)、转基因(主要关注我国输欧的大米、大豆及其制品、玉米及其制品及番茄(酱)等产品)、兽药残留及抗生素(如鳗鱼中含有隐性孔雀石绿、蜂蜜或蜂王浆中含有磺胺甲氧噻唑、冷冻红虾中含有氯霉素、猪肠衣、冷冻虾及冷冻鱼片中含有硝基呋喃等)、微生物(如沙门氏菌、肠杆菌科等)、非法进口、包装问题、食品辐照、重金属、含有异物、化学污染、感官不良、及其他原因等。 欧盟是我国农副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随着欧盟的不断东扩,对我国输欧食品和饲料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我们检验检疫部门与企业必须密切关注RASFF,及时了解欧盟关注的最新问题,以提早作好预防和应对。 |